2026年9月3日,首尔大学法学院76届的27位老同学联手发布了一份公开声明。这批人不好惹,领衔的金贤当过大韩律师协会会长,也就是韩国律师圈子的老大哥;沈揆喆做过国会议员;曹大焕则在青瓦台干过首席秘书。剩下二十几位签名者,散落在司法、律政、学术各条线上,圈内地位不低。他们把矛头对准了现任总统李在明,要求其停止对大法院院长曹喜大所提请候选人的"再提请"施压,尊重宪法赋予大法院院长的提请权。
这场看似只涉及法律条文的争执,背后其实牵着一条更粗的线。李在明手里攥着的那些未了刑事案件,加上韩国政坛对卸任元首"一届一清算"的老套路,让这次动作看起来远远不只是行政与司法的一次程序摩擦。有韩国媒体粗算了一笔账,倘若手里的案子往顶格里判,累计刑期真有可能摸到50年这条红线。
一纸退回,搅动六十八年惯例

事情的起点在2026年8月28日。当天青瓦台方面正式决定,不把大法院院长曹喜大所提请的大邱地方法院部长法官孙凤基的大法官任命同意案送交国会审议,同时向大法院发出信号,希望重新推举其他人选。这份操作在韩国宪政史上是罕见的。据《东亚日报》2026年8月29日的报道,司法机关的大法官提请案被总统方面事实上退回,这样的先例要追溯到1958年1月的李承晚政府,当时李承晚拒绝了金东炫的大法院长任命,两件事情之间隔了整整六十八年。
韩国宪法第104条第2款把大法官人选的形成过程切成了三段。头一段由大法院院长负责推荐,中间那段由国会审议同意,最后落在总统那里签字任命。三段权限分别落在三个机关,形成制衡。麻烦在于,几十年下来第一段几乎决定了结局,后面两段基本走过场。历任总统收到大法院提请的名单,几乎都是照办不误,宪法条文里赋予总统的甄别与决定空间,慢慢变成了一段无人激活的休眠代码。
这次曹喜大在推荐孙凤基的过程中也踩了一条不成文的线。以往大法院院长要送人上位,通常会亲自跑一趟总统府当面沟通,而这一次曹喜大只是走了书面程序。青瓦台方面据此解释退回缘由,指出书面提请缺乏"机关间相互尊重"的宪法诚意,程序上也不完备。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不按老规矩来找我,那我就把宪法里的另一条老规矩翻出来。

有意思的是,同一批提请里的另一位候选人金成洙则一路顺畅。据聯合新聞报道,金成洙的任命同意案已经如期送到国会,进入了人事听证阶段。等于说青瓦台挑挑拣拣,留一个、退一个。国民力量党方面立刻抓住这一点开炮,抛出了"大法官购物"这个说法,扬言要向宪法法院递交权限争议审判之诉。执政的共同民主党则从另一头发力,据《东亚日报》2026年8月21日的报道,党代表金民锫下令在全国悬挂"破坏法治的曹喜大应当下台"的横幅,把舆论战场铺到了街头。
到了2026年9月3日这一天,除了首尔大学法学院76届的联合声明,另有一条消息也值得关注。曹喜大当日刚办完父亲的丧事回到大法院,据韩国媒体披露,他表示会在下周正式对外发表官方立场,同时对是否重新组建"大法官候选人推荐委员会"的问题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也就是说,僵局还没有解开,双方都在等对方先出牌。
二十七人联署,藏着谁的算盘
回到那份声明本身。二十七个签名者能凑到一块儿,靠的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四十多年前同坐一间教室的老交情。首尔大学法学院76届这个标签,在韩国法律圈子里几乎等同于一张通用门票。这批人后来分散进入检察、律政、学界、政界,织成了一张相当密集的关系网。以这样一个圈层身份集体发声,本身就是一种施压姿态。
声明的核心话术,是引宪法第104条第2款为论据,指出大法官选任要经过三道关口,三权分立的架构必须得到尊重。他们把李在明拒绝送交任命同意案、要求再提请候选人这一动作,界定为对宪法权限分配的越界。声明措辞干脆,直接点名要求总统"不要侵犯大法院院长的权限"。

从法条角度冷静看,李在明的做法其实找不出硬伤。韩国宪法把大法官任命权明确写在了总统头上,只是几十年的空转让这项权力变得像陈年老酒,谁都没打开过瓶盖。规矩就是规矩,长期不用不等于自动废止。既然政体号称三权分立,行政与立法就应当对司法系统的人事安排保有发言机会,否则法院内部一套闭环玩下来,其他两支权力只能盖章走流程,那所谓相互监督便成了一句空话。
那么这批老同学为何要出手?表面看,是为了守护宪法秩序;往深里看,他们守护的其实是一套沿用多年的圈内默契。大法官人选长期由大法院院长一手把关,法律精英层通过这套内部循环维持着相对稳固的资源分配格局。李在明这次的动作,扰动了他们熟悉的运行逻辑。要求总统"止步",实质上也是在维护法律圈子不希望被外部力量搅动的自留地。
跟这份声明形成呼应的,是国民力量党方面的一组测算。据《中央日报》2026年8月29日的社论披露,大法官定员扩编相关议题推进后,李在明有望在整个任期内先后完成对大法院院长在内22名大法官的任命,比例大概是85%。加上大法院院长本身也在这个盘子里,如果连提请权也被总统方面消化掉,最高司法机构的人事色彩就会变得高度趋同。这是执政方与在野方都心里有数的一件事,只不过一方乐见其成,另一方寝食难安。
五十年悬顶,一盘博弈的棋局

要理解为什么李在明肯冒着这么大的政治成本去动这盘棋,得看他自己身上的司法风险。案子还挂着,一桩都没有真正落地。
据2025年11月《朝鲜日报》援引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国政监查公开材料的报道,李在明目前身涉五宗刑事案件,具体嫌疑达到十二项,涵盖大庄洞开发项目、柏岘洞公寓开发便利、慰礼新都市项目、城南FC赞助以及对朝汇款等一系列指控。虽然现任法制处长曹源徹作为其昔日辩护律师坚持所有指控都站不住脚,但案件本身仍在司法程序内运行,没有获得终局清算。
韩国的政治传统里,前任总统被送上被告席几乎已经是惯性。2026年1月16日,尹锡悦因2024年戒严令相关案件的其中一桩被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同年2月19日,他又在内乱罪一案中被判无期徒刑。
2026年7月9日,大法院对其特殊公务执行妨害罪的上告审驳回上告,7年徒刑就此确定。前任的路走成这个样子,后任心里不可能没有波澜。李在明总有一天要卸下这份公职,而大法官的任期比总统长得多。若干年后审理他案件的合议庭里,坐着的会不会是被他冷落过的司法圈旧人?这是一个既冷又硬的问号。
按韩国过往对前任元首顶格量刑的做法,各项指控最高线并罚叠加,触及50年这个量级并不是空穴来风的猜测。李在明如果不趁着任内把司法系统的人事结构做一些安排,等到他卸下总统职务的那一天,很多主动权就不在自己手里了。

事态往下走,路径大致收窄成两条。头一条,李在明把宪法赋予的这项权力反复用足。大法院固然握着提请权,可如果名单一次次卡在总统府过不了关,下一轮推荐时大法院方面也不得不把总统那头的意向纳入考量。这么循环下来,李在明就有机会把与自己关系稳固的人送进大法官席位,为将来可能面对的司法风险留一道缓冲。
第二条,双方各让一步,选出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中间人选。李在明不可能无限期把提请拖着,前任大法官卢泰岳的空缺至2026年8月底已经超过半年,大法院的正常运转会因此打折扣,反过来也会挤压他的执政评分。大法院方面同样可以选择僵持,你不满意的人我就是不换,两边一起承受舆论的追问。到最后走进谈判桌,找一个中间人物落地,才更接近宪法所设想的相互制衡本意。
把镜头拉远一点看,李在明这次触动的其实是一条没有宪法背书的老规矩,而不是宪法本身。韩国的宪政架构里,总统在大法官任命上原本就有实质决定权,只不过被几十年的默契锁进了保险柜。首尔大学法学院76届那份联合声明,表面上举着宪法与三权分立的旗帜,内里守护的却是一套让法律精英圈自我循环的旧惯例。二者是否能划等号,恐怕需要打一个问号。

至于最终会朝哪个方向走,还要看接下来大法院正式表态的措辞,以及国会里各方力量如何摆兵布阵。作为观察者,把韩国政坛这盘棋看得再热闹,也别忘了一件事:这场围绕司法人事的角力,本质上是韩国内部权力结构长期失衡的一次集中显影。中国的司法体制稳中有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制度优势带来的社会稳定与司法公信力,是那些三天两头闹宪政危机的国家难以望其项背的。回过头看这场首尔的司法风波,倒是提供了一个不错的对照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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